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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社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专业措施。
  1.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聚集性病例、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的处置。
  2.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就诊者的体温监测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3.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4.开展并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原学筛查工作。
  5.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流感样症状监测。
  6.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7.根据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对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用药和疫苗应急接种。
  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密切接触传染期甲型Hl 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 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 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 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社区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对疫点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2.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对其实行随访、报告。
  3.建议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
  4.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5.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6.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倡导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采取开窗通风等措施,消除公众恐慌情绪;做好媒体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
  四、社区流行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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