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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卫办〔2009〕3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随着我国甲型H1N1流感输入性病例持续增加,并出现了二代病例和传播链不清楚的本地病例,发生社区暴发流行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根据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我厅将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本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甲型H1N1流感
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科学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城乡社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
  (二)社区暴发:指在社区范围内,l 4天内有3个点以上(含3个点)出现总病例数在6例以上(含6例)甲型H1N1流感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社区流行:指在社区范围内,出现3起以上(含3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3例以上(含3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并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参谋,及时建议政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成立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发生社区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
  三、社区暴发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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