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
转发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
“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2009年“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医[2009]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为搞好宣传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医院眼科医护人员在爱眼日当天及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深入附近学校、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为贫困眼疾患者减免就诊费用,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总结。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2009年6月6日“爱眼日”活动当天及其前后组织辖区有关医疗机构的眼科医务人员和防盲致盲工作者在辖区主要广场、街道、社区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品,举办专题讲座,面向公众普及、宣传防盲治盲和眼保健知识,并提供义诊、业务咨询、眼保健服务等,同时要组派小分队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宣传与服务,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爱眼日”活动情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等相关资料,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