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09〕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菏泽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
菏泽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十一运”的举办和六十周年国庆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全省公安交通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市政府确定从即日起至10月16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把住源头、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为构建“平安菏泽”、“和谐菏泽”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改善道路通行状况,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努力使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