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09〕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精心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一)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目标,认真实施《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抓紧编制《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布局,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业态多元化,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支柱产业。到2012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超过5000亿元,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各市、县(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充分考虑旅游发展,交通、土地、城建、海洋、文化、农业、林业、环保等相关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衔接。
(二)推动旅游区域整合发展。加大组织协调、统筹整合的力度,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基础、以市场为纽带,推动跨地域、跨景区的旅游协作。构筑闽东北(福州、莆田、宁德)、闽西南(厦门、泉州、龙岩、漳州)、闽西北(南平、三明)三大旅游协作区,建立更加紧密、更加务实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实现旅游规划、旅游线路、旅游市场、旅游执法等一体化,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山海联动、竞相发展的格局。发挥海峡西岸跨省区域旅游协作组织的积极作用,深化我省与浙南、粤东、赣东南的旅游交流合作,相互开放市场、加强线路对接、开展联合营销、扩大投资领域,建立共同市场,实现无障碍旅游。
(三)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以福州、厦门、泉州为龙头,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文化娱乐、美食购物、温泉康体等都市旅游,完善旅游中心城市功能,发挥集聚和辐射作用,打造海峡西岸都市旅游目的地。
以世界遗产地为载体,加快大武夷、福建土楼旅游资源整合,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支持泰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鼓浪屿等申报世界遗产,推动妈祖文化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宁德(白水洋、太姥山、白云山)等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打造一批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