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0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杭财预〔2009〕720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
预算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现将预算编制中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09年以来,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央和省、市政府采取了多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但金融危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受经济下行、政策性减免税费增多以及2009年执行中出台的一些增支政策等影响,预计2010年财政收支矛盾仍将非常突出。2010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综合分析经济走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各部门必须努力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0年专项资金预算。
编制2010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危为机、跨越发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活力、重民生、抓稳定、强党建”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完善财税各项政策,着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杭州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
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原则
编制2010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指导原则是:一是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财政预算内外用于建设的资金,都要实行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各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的数额实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行零基预算。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各专项资金在安排项目时,先保证上年结转项目,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四是坚持细化预算的原则。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应编制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五是坚持绩效考评的原则。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人大和审计、财政等部门审查监督,并逐步推行绩效考评制度。六是坚持规范程序的原则。各专项资金都要纳入民主决策程序。
三、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