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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8]16号、[2009]1号和湘发[2008]13号、[2009]1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09年,启动洞庭湖综合治理近期实施方案,开工建设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三个蓄洪垸,完成层山安全区建设试点,抓好37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21处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29处大型排泵站扫尾建设,解决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完成进入国家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2年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治理,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3年前完成尚未解决的1000万人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开展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和节水灌溉,力争到2015年,全省大宗农作物基本实行测土配方施肥。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

  17.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乡、通达、通畅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实现所有乡镇通水泥(沥青)路,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路,8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18.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和石漠化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从2012年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15年,全省累计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达到2万平方公里,年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800平方公里。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加快户用沼气和太阳能的使用推广,完善秸秆气化技术,积极支持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实施城乡居民集中区沼气污水净化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厨、改栏、改厕、改浴工作,抓好镇村同治,建立乡村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建设厅。

  19.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农村电网改造到户率达到90%以上,“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行政村农村配电网改造和户表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20.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电话“村通工程”和“金农工程”,建设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启动实施“乡乡有网站”和“农民上网”工程,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农村邮政服务。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农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信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省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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