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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湘发〔2009〕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改革后的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湖南省参事室牌子)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商务厅(挂湖南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湖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省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机构序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挂湖南省版权局牌子)

  湖南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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