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湘发〔2009〕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改革后的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湖南省参事室牌子)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商务厅(挂湖南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湖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省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机构序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挂湖南省版权局牌子)
湖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