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围绕做大农业高科技产业和做强传统农业主导产业,创建一批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快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千斤粮万元钱”、“稻鱼共生”等新型种养模式,努力扩大应用面。强化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三位一体”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四)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滩涂以及地力难以提升的标准农田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产出率。支持引进国外先进设施、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省级国际先进农业技术实验园建设。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深入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加快开展以竹林为主的山地设施林业建设步伐。实施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广生态养殖、生态修复技术,逐步将相关设施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五)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抓紧制定实施新一轮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通过建设示范区、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等途径,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加强品牌培育、宣传和营销,形成优质优价的导向机制。
三、切实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
(一)抓好主要农产品收购。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油菜籽托市和入市收购等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发生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做好订单粮食的收储和奖励政策兑现工作。认真落实食用油储备规模,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入市收购油菜籽的,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鼓励千镇连锁超市开展农产品收购服务。建立多元化的蚕茧收购体制,完善产销一体化的经营机制。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预警和调控。加强农产品产销动态和价格信息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继续实施奶粉临时收储政策,适度扩大国产奶粉收储规模,国家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09年12月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牛奶加工企业收购原料奶,防止发生“倒奶杀牛”现象。
(三)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以经纪人为主的农产品购销网络,鼓励经纪人组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鼓励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多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城市农贸市场要专门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窗口,以优惠价格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对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深入开展农民信箱“每日一助”活动,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模式。继续办好省农博会、浙江名特优农产品上海展销会、森林产品博览会和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等展会,支持重点外向型企业参加境外食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展农产品市场。2009年,对参加境外农产品展览和专场推介活动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继续给予70%的财政补助,其中对省商务厅组织的重点展会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展人员经费按不同参展地域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