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明晰林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明晰林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六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明晰林权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146号)、《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2009〕18号)和《关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景政发〔2009〕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林权管理工作,加快我县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与技术标准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外业调查堪界。完成全县22个乡镇(管理区)254个行政村1378个村民小组及两个国有林场的2423980亩国有、集体林地所有权地块的勘界工作,并将省、县、乡镇(管理区)、行政村界线和所有权地块界线在1:10000地形图上勾绘出来;
2、制作《山场基本信息卡》。制作建立包括山场的林权管理、二类资源调查以及其他管理的基础数据和基本数据的《山场基本信息卡》;
3、内业数据录入。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进行内业林权数字化整理录入;将已勾绘准确的外业地图进行扫描并进行经纬度配准;建立相应的乡镇(管理区)文件夹与图层文件;建立安装相关软件,拷贝组界面和地块界面的所有文件到相应乡镇(管理区)文件夹下,所有权地块界线、行政界线勾绘、村组、所有权地块编号录入、面积求算、数据检查修正;接合其他数据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林权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捷反应林权信息,实现证与图的对应查询,为今后的林权管理资料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林地征占用、造林补助以及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等工作的标准化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