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9〕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各乡镇(管理区)和各部门、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防治办公室,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在本区域、本系统内指挥、协调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管理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区、部门、单位防治甲型H1N1流感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
(二)加强监督。县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县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对直属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实施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三、制定工作预案
各乡镇(管理区)、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和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2、具体工作任务、目标、责任、措施、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
3、监测、预警和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统计、报告等制度;
4、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5、统筹协调甲型H1N1流感防控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员的资源调配和储备工作方案;
6、对工作方案所涉及的有关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三章 工作保障
一、政策保障
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包括隔离医学留观人员),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二、物资保障
按照日常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实际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前提下及时组织货源,除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外要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防护物资要有专人管理,建立统一帐户,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人员保障
各乡镇(管理区)要切实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所需人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