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完成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5月~12月)
1、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单元网格划分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完成应用软件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3、依托政府网(专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所有相关部门的广域网,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
4、建立呼叫站(中心)系统。
5、完成监督指挥中心建设。
6、成立监督指挥中心,并完成工作人员的招考、培训工作;
7、完成信息采集单位的招标和信息采集员的培训,参照丽水做法,对信息采集任务进行量化外包,走市场化路子。
8、整合、共享已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电子地图、城市地理空间数据库、公安视频监控、路灯监控系统、地下管网等信息,完成信息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呼叫中心、无线采集系统和系统集成。
(三)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2010年1月~6月)
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第四阶段:完善验收阶段(2010年年底前)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测试和验收。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
1、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组织系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数字城管”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数字城管”是城市管理发展的趋势,城市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催化剂。各单位、各部门要十分重视“数字城管”工作,把它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来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推行“数字城管”工作。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协调“数字城管”工作,“数字城管”筹建办公室内设综合组、业务组、软件开发组,对各项筹建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定进度,各组在分工的同时要相合协作,认真做好“数字城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