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承接监督中心转入案件的协同指挥、下达指令、任务派遣、启动应急等工作。
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县建设局,主任由县建设局领导兼任,设1名副主任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设置,需要18人(不含专职和兼职领导编制)。
(二)工作流程
“数字城管”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受理、立案、派遣、处理、督察、核查和结案等七个环节。
1、受理:信息采集员、社区联系站、社会公民发现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上报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2、立案: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在接收到上报的问题后,经审核,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立案,并批转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3、派遣: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接收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批转的案卷,根据问题的权属,派遣至各专业部门处理,若案件紧急,则启动紧急预案。
4、处理:相关专业部门按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指令,在规定处理期限内处理问题,将处理结果信息反馈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5、督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督查,并将信息批转给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核查。
6、核查: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派信息采集员到现场核查。
7、结案:核查结果属实的案卷给予结案,对于不属实的重大问题交由协调小组,对于可以进行有效解决的案件责令专业部门重新处理,不能有效解决的案件召开听证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月~2009年4月)
1、调查、调研、拟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数字城管”实施方案。
2、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
3、做好系统流程分析和技术方案需求分析工作,拟定“数字城管”项目可行性报告。
4、聘请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5、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督指挥中心选址。办公场地由国资从现有资源中调配,确定八一宾馆,面积确保800平方米以上。
6、确定建设模式与概算投资。
依托丽水市“数字城管”系统平台,采用“1+9”模式,招聘总承建商,全程委托,政府一资性划拨资金建设,项目完工后接管使用,由承建商负责维护管理。
7、项目立项、评审、审批及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必须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