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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防汛非工程措施
  1.认真修订完善防汛预案。要组织做好对各类防汛抢险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重点落实好通信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千方百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搞好防汛检查。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包工程责任人要组织做好对所包工程的自查,自查情况要由包工程责任人签字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门备案。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监督,不定期进行抽查。
  3.加强防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雨水情遥测系统建设,保障信息传递畅通。自6月1日起,各级防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实行防汛值班,24小时不间断,确保上下左右通讯畅通。
  4.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要互通信息,加强上下游间的组织协调,并强化工程的安全监测和巡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要根据防洪规划,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河道工程行洪安全。
  (三)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
  1.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根据工程抢险需要,做好防汛物资的核查,尽快对现有防汛物资进行补充更新,确保足额、及时落实到位。
  2.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要本着专防和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和落实,重点抓好专业机动队伍建设,搞好设备配备、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技能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同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搞好军民联防,协同作战。
  3.要加强抗洪抢险组织。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后,各级直接防汛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根据责任分工,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和组织协调,及时派出防汛督导组和专家组,搞好抗洪抢险指导,并根据险情发展,做好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调配,支援一线抢险救灾。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抗洪抢险,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并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旱涝兼治,防汛抗旱两手抓
  各级要在立足防大汛的同时,始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要优化调度,充分利用汛期降雨,最大限度地蓄滞利用汛期雨洪水,补充高亢缺水和地下水埋深较大地区的地下水源。在汛期后期,要适时抓好徒骇河、马颊河及其它支流河道沟渠、坑塘的调蓄水工作,最大限度地拦蓄和利用汛期降雨径流,适时引蓄周边河道洪水。在遇到较大旱情时,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水源水具,科学抗旱,并采取各种有效的节水措施,最大限度地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供水提供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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