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聊城市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批复》(鲁政字〔2009〕30号)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山东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对工业污染源治理,所有工业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全市空气质量2009年4月、5月优良率达到60%-80%,6月优良率达到80%;7月、8月、9月优良率平均达到85%;全运会期间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
二、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保障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发布有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事项的联络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加大对城市建设、道路施工等工地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防止粉尘、扬尘产生。每一个工程都要有标准高度的建筑围挡,对沙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场地进行覆盖、洒水,严禁露天存放。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施工场所的管理 ,每一处都要明确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市拆迁办做好拆迁场地的扬尘控制管理,对拆迁工地采取喷淋、遮挡等措施,并制订岗位责任制,目标任务具体到人。(责任部门:市建委)
2.加大城区道路建设维护投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定时对城区主要街道洒水清洁,街道清洁要采用先进设备和方式,合理选择清洁时间,控制扬尘污染,有条件的可对街道进行冲刷;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焚烧,运输车辆要密闭、防止遗撒;进一步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对所经道路及施工场地周围定时清扫与洒水;以提高城市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搞好绿化,逐步建设城区风沙防护林。(责任部门:市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