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失效]


  9.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省内电信运营企业应急通信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级卫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构建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确保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通畅。

  9.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立即启动,救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9.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应储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

  9.4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年度食品安全经费预算中安排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经费。遇有特别重大、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部门安排的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确需省财政支持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9.5应急队伍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队伍以及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的辅助性队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指导,并在技术装备、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

  9.6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卫生部门委托,检测机构要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9.7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承担应急处置治安总体保障任务,要制定不同类别、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行动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9.8应急演练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统一组织和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指导,组织全省性和区域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9.9科研和国际交流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整体水平。

  9.10培训与宣传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和水平。对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