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破产清算服务费
按企业评估资产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的办法向委托方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企业破产清算服务费标准
金额(万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500以下(不含500,下同)
| 委托方
| 3.5
| 最低收费额为
1000元
|
500-1000部分
| 委托方
| 2.5
|
|
1000-5000部分
| 委托方
| 1.5
|
|
5000-10000部分
| 委托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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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委托方
| 0.5
|
|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受政府和企业委托,受理企业整体产权和部分产权的转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或产权的转让;非上市股份制企业股权(产权)的转让。
2.提供企业并购、改制方案策划、包装上市、交易鉴证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