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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9〕1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关于适度调整收费标准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9〕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对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的学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度调整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专科生学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按规定到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学费。
  三、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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