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县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安排,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其它乡镇债务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认真清理化解。
九、探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以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完善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千方百计扩大资金供给,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一)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完成2家县级(含市区)联社筹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申报工作,争取1家开业;探索推进中心城区农信社的改组整合。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支农方式创新,争取全年推出3个以上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创新品种和支农方式,提升支农服务效率,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二)支持和推进洛阳银行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健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做好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在完成增资扩股的基础上,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内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真正成为股权合理、架构完善、机制健全、内控有效的现代商业银行。积极推进上市融资工作,争取早日上市。大力支持洛阳银行跨区域经营,力争年内在郑州设立1家分行,在市辖县(市)增设1-2家支行,逐步打造成为中西部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三)探索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争取年内再成立1家村镇银行。
十、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通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按照“农民进城市民化、农村公共服务城市化”的要求,以产业向集聚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三个集中”为核心,以试点推动为基础,以政策引导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一)加快洛阳新区改革发展和建设。在经济社会管理、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资体制、产业和人口集聚机制等方面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机构筹建、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村镇体系规划、重大基础设施与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推进城市核心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