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财政体制。目前省对市财政体制方案已经下达,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此项工作,按省财政厅要求认真测算有关数据,及时落实,相应调整完善市对县财政体制。
(二)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依据税收管理权限,国税部门要认真落实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统一调整政策,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和有色金属矿产品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市财税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与沟通,落实好有关政策文件。
(三)深入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善后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财政部门要对相关经费和资金采取预拨办法,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力争得到较多的中央补助基数。做好债务审计工作。6月底前锁定债务余额,制定偿债方案。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理合规的待遇不变”和“人员不减、机构不散、职能转变”的要求,组织规费征稽人员和政府还贷型二级公路收费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和学习。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安置政策认真做好工作,实现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和政府还贷型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合理有序转岗。
五、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以建设特色突出的文化强市为目标,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重点,加大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创新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
(一)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洛阳文化艺术学校、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艺术研究所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着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洛阳豫剧院、市曲剧团、洛阳歌舞剧院3个文艺表演团体,实行以岗定酬,以效定薪等灵活的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政府重点扶持突出洛阳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自编自创剧目的生产。实行政府购买政策,做好百场公益性惠民演出服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改革,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艺术生产、经营、服务的文化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