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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09年重点改革的指导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09年重点改革的指导意见
(洛政[2009]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09年重点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前的改革发展形势,现就我市加快推进2009年重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09年重点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形势新变化,紧紧围绕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改革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以股份制改造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管理创新力度,为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大力推进企业战略重组。认真做好一拖公司与国机集团联合重组后资产、业务、人员、管理等的整合和企业文化融合,努力形成合力,尽快发挥整合优势。组织实施好白马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稳定新公司生产经营,积极寻求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继续高度关注中铝洛铜、洛钼、白马、洛玻、永安特钢、中钢洛耐等企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洛玻集团经营风险。

  (二)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坚持将企业破产与重组脱困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保全有效资产,盘活主业资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今年要集中力量启动实施洛轴集团、河柴集团的政策性破产工作,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算程序,春都集团、春都股份争取上半年进入依法破产程序。突出抓好物产集团、明珠热电、路桥集团、洛耐集团、黄河水泥等重点企业的改制破产工作。继续做好已破产关闭市属中小企业的资产变现和职工安置工作,做好主辅分离的后续遗留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市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建立规范的董事会为重点,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责。建立健全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董事会的考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由出资人逐步向市出资企业派出国有产权(股东)代表,积极试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对财政作为出资人的行政事业资产,由财政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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