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整和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鼓励船舶企业实施联合、兼并、重组,不断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支持武昌造船厂、青山船厂等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省内船舶企业开展合作。鼓励省内中小船舶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与大型骨干企业的分工合作,走专业化、配套化发展的道路。利用我省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查认证的有利时机,严格市场准入,淘汰落后产能,适度控制全省船舶建造企业数量,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六)大力发展船舶修理、海洋工程和非船产品。
鼓励造船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开展修船业务,增强大型船舶、特种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修理和改装能力。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重点支持武船等企业研究开发新型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积极开发海洋工程动力及传动系统等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充分发挥船舶企业在大型机械制造和成套设备制造的技术优势,积极发展非船产品,实现产品多元化。进一步扩大钢箱梁、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大型钢结构、成套设备、舟桥、压力容器、水工、核电、风电设备、抽油泵等非船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大船舶培训模拟设备和产品的研发力度。
三、政策措施
(一)争取国家促进船舶发展的支持。积极争取船舶出口买方信贷;对淘汰老旧船舶并在国内大型船厂建造新船的,给予更新贷款贴息支持;优先核准骨干船舶企业兼并重组其他船舶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科研开发技术改造投入,积极争取中央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支持。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进一步优化投向,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船舶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支持力度,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省产业集群发展资金、外贸出口资金要加大对重点产业集群和出口龙头企业的扶持。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兼并重组、技术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创新资金筹措渠道,采取多种途径增强船舶产业担保实力。
(三)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确保省内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期到位,对信用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积极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融资业务。金融机构要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支持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四)落实新建造船舶补贴政策。对全省新建造船舶,省交通运输厅要按照有关政策,对新建造集装箱船每载重吨补助25元、对江海直达船每载重吨补助20元、对内河液货危险品船和汽车滚装船每载重吨补助15元。
(五)组织开展省内船舶修造岸线资源的调查、勘测,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船舶项目的用地审批、岸线审批、防洪评估、通航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林木砍伐等行政审批的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船舶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落户企业和项目建设的速度。
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略)
湖北省轻工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 2011年)
为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省轻工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贯彻落实国家轻工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食品、造纸、家电、塑料等主导行业为重点,坚持适应性调整与战略性发展并举,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轻工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总量实现倍增。2011年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达到136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700亿元、出口交货值达到160亿元,年均递增26%以上。其中食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400亿元,年均递增30%。轻工产业整体规模在全国排名提升1位。三年累计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左右。
2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轻工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10个,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5家,30亿元以上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15家。
3创新能力增强。新产品产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重点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8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达到35家。品牌培育有新的突破,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中国驰名商标。
4节能减排扎实推进。行业污染物(COD)排放量降低1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降低5%。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产业发展空间。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机遇,加强产品适应性调整,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开发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的产品。加大功能性营养食品、工业配套塑料及金属制品、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和燃气用具,个性化文体用品、特色工艺旅游品等产品的研究开发,努力拓展市场,提高市场份额。实施多元化出口战略,在巩固美、欧、日等主要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中东、俄罗斯、非洲和东南亚等市场;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通过股权参与、收购、营销网络建设等方式,建立产品加工基地和分销中心。积极落实“家电下乡”优惠政策,扩大下乡产品范围;进一步发挥专业流通市场的作用,加快家具、皮革、五金、家电、文体用品、塑料等行业重点专业市场建设,支持工贸、国美、苏宁等家电专业市场在省内的发展。
(二)承接产业转移,壮大产业规模。
抓住国家推动沿海轻工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着力营造环境,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三年承接产业转移资金400亿,推动湖北轻工业上规模、上水平。鼓励和支持蒙牛、伊利、红牛、统一、双汇、雨润、鲁花、太子奶、娃哈哈、汇源、亲亲、旺旺、晨鸣、维达、恒安、丝宝、海尔、美的、TCL、顾地、联塑、亚通、苏泊尔、爱仕达、迅达等一大批已落户湖北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充分发挥湖北资源优势,加大对食品制造、包装制品、家具制造、皮革制品、小家电、文体用品、工艺旅游品、日用金属和陶瓷制品等传统行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其发展水平和规模。
(三)突破性发展食品行业,带动轻工工业整体发展。
发挥湖北农业大省的资源优势,积极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化食品技术,以精深加工为突破口,以培植龙头企业为重点,形成原料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及包装配套相结合的现代食品工业产业链。重点推进福娃、国宝、万宝、武昌鱼、德炎、莱克、华山、采花毛尖、萧氏、汉口精武、神丹等一批自主品牌的农副食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强力推进酒业振兴计划的实施,鼓励和支持枝江、稻花香、白云边、霸王醉、劲牌等品牌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提升产品品质,壮大产出规模;鼓励和支持百威、华润、金龙泉、燕京等企业在湖北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加快安琪、宏博、新桥、外婆家、尝香思、灵溪等发酵及调味品品牌企业发展。认真组织三年全行业投资近300亿元的200多个重点项目的实施。以行业龙头企业的高速增长,带动食品工业突破性发展,力争2011年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高于轻工业平均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5∶1。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检验装备水平,增加先进的原料、加工生产、流通等全过程的检验装备,特别是快速检验和在线检测设备;完善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食品质量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主要行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推行食品标准法规体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
(四)加快造纸、塑料、家电行业发展,增创产业新优势。
造纸行业:立足湖北丰富的木、竹材资源及沿江区位优势,推进晨鸣纸业在黄冈、咸宁投资近200亿元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及武汉晨鸣纸业的搬迁工程,新增木浆100万吨、纸100万吨;鼓励沙市拍马、监利大枫、孝感维达、枝江炬垲等现有的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研究开发新浆种,推广新型化学助剂等新材料、废纸回收利用、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的适用技术等。大力发展各类中、高档纸等市场短线产品,限制质量低劣的滞销产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废水中COD、BOD和化学悬浮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家电行业:重点对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冷冻箱、冷柜压缩机等产品及关键部件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支持“雪尔”冰箱、冷冻箱和“三金”洗衣机、东贝压缩机等自主品牌的发展,提升省内家电自主产品的规模;着力搞好海尔、美的、TCL家电工业园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加大对厨房、卫生、保健等小家电的招商力度,增加品种,提升规模,力争实现空调器年产1000万台、电冰箱及冷柜300万台、洗衣机100万台、冷柜压缩机1600万台、各类小家电200万件。
塑料行业:以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组织好武汉、十堰、襄樊、随州等市汽车塑料配套项目;云梦富思特集团包装薄膜及深加工项目;鼓励和支持武汉、荆州、宜昌、荆门、鄂州、仙桃、黄石等绿色塑料管型材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规模;减少“白色污染”,重视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和降解塑料的研发以及无氟替代技术应用,重点推进黄冈、随州废旧塑料项目建设。到2011年塑料制品产量达到135万吨。
(五)推动有潜力行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依托家具市场建设,吸引沿海地区家具制造业向湖北转移,加快汉口北、荆州、孝感、咸宁等家具工业园建设,带动全省家具行业发展,力争家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由目前的14亿元增加到30亿以上。积极推进以金银首饰为主导的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加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适应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支持十堰、襄樊、宜昌、荆门、恩施、随州等市加快旅游、休闲特色工艺品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开发,推动工艺美术行业的较快发展。包装行业重点围绕食品、家电、医药、日用化工等行业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塑料、纸、玻璃、陶瓷及金属包装制品,增强省内配套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包装配套投资力度,延伸产业链,推动包装行业快速发展。照明电器行业重点推广LED(发光二极管),加快高效节能生产技术的改造,逐步淘汰白炽灯,减少汞污染。推进黄冈节能灯具工业园、黄石和宜昌太阳能灯具、荆州和襄樊汽车灯具和照明灯具的项目建设。积极做好洪湖、荆门、宜昌燃料乙醇生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六)推进集群集约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
以产业链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一批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年主营业收入50-100亿元的产业园区和集群建设。重点推进武汉东西湖以啤酒、饮料、乳制品、油料等为主的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宜昌白酒、水产品加工、奶制品及果蔬罐头加工集群;恩施、十堰野菜和富硒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集群;江汉平原及鄂北岗地粮食、畜禽、水产品、油料、蛋类深加工产业集群;黄石大冶劲酒及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宜昌、随州食用菌及功能食品产业集群;黄冈、咸宁软饮料为主的产业集群;仙桃休闲食品、丝宝卫生用品和化妆品产业集群等;武汉、荆州以空调器、洗衣机、冰箱、冷冻箱、冷柜、电热水器为主的家用电器产业集群建设;黄石以冷柜压缩机为核心的制冷器具、太阳能热水器及太阳能灯具的特色产业群。加快包装薄膜、管型材、工业配套、容器、模具、土工材料、新型材料、废旧塑料综合利用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塑料加工板块建设。鼓励和支持品牌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力争到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达到6家,3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家,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40家。力争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轻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