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型石油钻采设备。
重点发展大型石油钻机,车装钻井、修井和固井、压裂设备,天然气压缩机等系列产品。依托江汉石油四机厂为主体的荆州石油装备产业集群,巩固提升车装钻井、修井和固井、压裂设备的优势,发展大型石油钻机及海洋石油钻修井工程装备;支持江汉石油三机厂发展大型天然气压缩机、抽油机等主导产品,加快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机械生产出口基地。
(七)航天航空设备。
围绕航天器、大飞机、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和浮空飞行器及其关键部件,大力推进重大装备、关键工艺产品自主化和产业化。依托三江航天集团、605所、航天42所、航宇救生装备公司、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公司等军地企业和科研单位,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工艺产品的研究开发,大力发展大飞机部件、发动机零部件和机载设备、航空座椅配套产品以及拓展与航空相关的航空培训、使用、维护、服务等。
(八)新型包装、纺织和建材机械。
重点发展数字化成套纺织设备、包装机械、新型涂布机等系列产品。巩固京山轻机包装机械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成套化水平;提高宜昌纺机、天门纺机和黄石印染机械制造水平,促其向智能化、成套化、环保化方向发展;支持沙市轻机开发生产替代进口的新型涂布机等造纸设备;支持华新集团、航天双龙等企业发展大型超大型水泥生产成套设备、混泥土搅拌车、泵车等。
(九)大型工程与农业机械。
重点发展轨道工程、系列挖掘机等大型施工工程机械,大吨位起重机、叉车等系列产品。依托中铁科工集团、武汉重工、武船、三江集团万山公司、南车集团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和合资合作等途径,开发生产大断面岩石掘进机、轨道工程设备、轨道交通车辆,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支持武桥重工发展大型桥梁、港口专用机械;积极引进徐工、三一重工和小松等知名企业,发展大型施工工程机械;依托湖北神牛、永祥粮机等企业,发展大马力拖拉机等农业耕作机械和农产品成套加工设备。
(十)重点基础件。
大型铸锻件。合理配置资源,向专业化生产集中,实现资源、设施共享,支持大冶、阳逻建设大型铸锻件加工中心;巩固强化大型船用曲轴、冷热连轧机铸锻件等主导优势产品,重点向高附加值、新技术产品方向延伸,满足电力、石化、冶金、船舶等行业的发展需求。
基础零部件。重点发展数控功能模块,大型、精密轴承,高压柱塞泵/马达、液压阀,气动元件,橡塑密封件,高强度紧固件等;联合高校等科研力量,重点突破中高端基础零部件研制难题。
加工辅具。重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高性能、精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量仪,精密高档磨料磨具等;积极支持武汉、十堰、随州、鄂州模具产业基地建设。
四、政策措施
(一)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鼓励出口政策、补贴节能产品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加强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能力建设。积极谋划一批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影响的装备大项目,争取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和争取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优化资金投向,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装备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支持力度,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省产业集群发展资金、外贸出口资金要加大对重点产业集群和出口龙头企业的扶持。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兼并重组、技术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
(三)加强投资项目的设备采购管理。从2009年起,省级以上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支持自主化技术装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须附设备采购清单及采购方案,并在招投标阶段落实;省内大型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订购和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的,优先向省内企业招标。
(四)落实国家首台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有关要求,对在鄂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制生产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订购和采用这一重大技术装备的投资主体,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省给予省内企业适当补助,并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一批优势装备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大力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项目的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改进和完善对装备制造业的信贷服务,尽量满足装备制造企业在投资、销售、出口、境外投资等环节的资金需求。
(六)积极支持和推进兼并重组。出台在人员安置、资产划拨、财税分配等方面鼓励性政策,支持优势装备企业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并购、控股。
(七)鼓励开展装备租赁业务。研究制定鼓励我省有实力的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支持意见,重点是支持开展省产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购买设备开辟融资新渠道同时,加快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八)加大出口支持。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积极开展产品国际认证,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的出口,鼓励企业自营出口。省外贸出口资金要加大对装备制造业出口的支持力度。
(九)组织重点技术攻关。选择特大型及关键零部件制造、轻量化材料制造、精密成型制造、柔性及超精密加工制造、数字化制造、智能化制造与控制、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等集成度高、综合性强、产业渗透和辐射作用显著,对我省装备制造业结构升级具有支撑作用的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集中力量进行攻关。省科技三项费用要加大对装备制造业重点技术开发的支持。
(十)推动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加强客户咨询、产品设计、售后服务等。发展市场调查、工业设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会展物流、维修检测等中介服务公司。鼓励和引导以大型装备制造企业联合国内外相关企业或机构组建形成集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大型工程公司和系统成套公司,提高装备产业的总承包总集成能力。支持取得工程和设备总承包资质,提高总承包总集成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略)
湖北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 2011年)
为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省船舶工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贯彻落实国家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
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长江两岸为重点,以武汉为龙头,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加强“三个基地一个中心”(特种船舶建造、出口基地,船舶配套产业基地,研发设计和人才培训基地,船舶产学研中心)建设;保增长、防风险,稳定船舶订单,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调结构、提素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重点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行业产业集中度;抓改造、促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我省船舶工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1.产销实现平稳快速增长。到2011年,全行业实现年造船完工量200万载重吨,年均增长34%;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500亿元,年均增长31%;完成工业增加值100亿元,年均增长28%;实现利润30亿元,年均增长29%;出口创汇20亿美元,年均增长23%。船舶设计和配套产品保持全国一流水平,造船能力、综合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分别进入全国前列。
2.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经过三年努力,培育2家产值过100亿元的船舶企业,2-3家产值过50亿元的船舶企业,2-3家产值过30亿元的船舶企业,6-8家产值过10亿元的船舶企业;排名前4家企业产值占全行业比重达70%,前10家企业产值占全行业比重达80%以上。形成武汉、黄冈、宜昌、鄂州4个船舶产业集群,集中省内80%以上的船舶企业和生产能力。
3.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发挥船舶设计优势,形成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河标准船型,综合船桥系统实现产业化,低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曲轴国产化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新型智能、环保船用柴油机研发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4.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巩固武昌造船厂特种工作船和桥梁钢结构、青山造船厂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和电力环保型油轮、武汉南华高速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系列高速船、武汉船用机械有限公司的甲板机械、舱室机械和焊接材料、武汉重工铸锻有限公司的中低速柴油机曲轴、宜昌柴油机厂的大功率低速柴油机等具有影响的品牌优势地位,形成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
二、主要任务
(一)保持生产稳定增长。
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大型船舶企业按期履行造船合同,提高船舶及配套产品质量,防止出现大量的毁约和弃船现象,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法律援助,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充分利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和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步伐的有利时机,积极帮助船舶企业争取新的订单,创造新的增长点。鼓励船舶企业积极探索新的企业管理方式和模式,推广和应用现代造船模式。加强成本控制,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提高船舶建造实力。
重点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联合合作及兼并重组,整合全行业生产能力和优质资源,大力提高整船的建造实力,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为“十二五”末年造船能力达到500万载重吨打下坚实的基础。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依托武昌造船厂、青山船厂等骨干企业,重点加强江海直达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电力推动环保型油船、液化石油气船、高速船、游艇及豪华游艇、公务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主导船型的建造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充分发挥我省中小船舶企业优势,大力发展内河船舶,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步伐,重点支持青山船厂“2111”工程(二期)、华海船舶重工特种船舶、武汉南华船舶公司豪华游艇建造基地的改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提高全省船舶工业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
(三)加快船舶配套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我省船舶配套产业的优势,重点支持骨干配套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突破关键技术,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提高我省配套产品在国产船舶中的装船率。加快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一园两区”(关山区、武东区)建设,逐步形成船配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配套产业体系。积极支持综合船桥系统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重点发展船用中低速柴油机、船用辅机、甲板机械、舱室机械、船用柴油机曲轴、船用焊接材料、换热器等优势船舶配套产品。重点支持宜昌柴油机厂300万马力大功率船用低速柴油机扩能改造项目、武汉船用机械有限公司大型海洋工程及船舶配套设备生产能力项目、武汉重工铸锻有限公司船用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曲轴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船舶配套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我省大型船舶配套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船舶配套企业逐步融入全球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研发体系。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高技术船舶和新型船舶的设计和开发,大力推进数字化造船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强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船型设计和开发,形成多个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船型品牌。提升现有船用配套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对船用柴油机、曲轴、螺旋桨等船用关键配套设备的研究和开发,支持宜昌柴油机厂加快研发新型智能柴油机和新一代低排放环保型船用柴油机。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在武昌造船厂、青山船厂等骨干企业建成4-5个高水平的国家或省级研发中心,支持武汉南华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建设高速船重点实验室和豪华游艇设计研发中心。发挥我省军工优势,加速军用船舶高技术在民用船舶领域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协作或合作,在柴油机控制系统、船舶通信系统、导航自动化系统、机舱自动化系统、装卸自动化系统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