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市财政局负责,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2、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严格规范程序,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3、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4、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配合)。
5、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的事件实行行政问责(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纠风办配合)。
(四)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强力治理教育乱收费
1、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免费义务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负责,市教育局、市纠风办配合)。
2、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3、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等乱收费行为,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负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4、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市教育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5、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市审计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五)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1、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市卫生局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配合)。
2、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市物价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