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继续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新一轮优化经济环境大讨论,大力宣传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典型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广电局、黄冈日报社、市优化办、市纠风办负责,市直各参评单位配合)。
2、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推进依法廉洁行政(市政府法制办、市经委、市物价局负责,市优化办、市纠风办和市直各单位配合)。
3、深入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十佳三差”评选活动,通过评优评差,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效能不高、缺乏执行力等问题(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优化办、市纠风办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4、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大干“项目年”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纠风办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二)以大干项目年为契机,大力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督办
1、对市直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招商局、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纠风办负责,市直各项目服务专班配合)。
2、加强典型案件查处,对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效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纠风办负责,市招商局和市直各项目服务专班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