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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黄冈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治理领域

治理重点

治理要求

治理时间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非煤矿山、

尾矿库

1、违规开采、违章爆破;2、采空区、防排水、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机电系统、露天矿开采、排土场存在的隐患;3尾矿库安全许可、运行、坝体管理、应急管理、闭库管理等隐患。4、中深孔爆破振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与周边村庄和村民房屋安全距离不达标的矿山企业等。6、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规范矿山开采,落实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关闭取缔非法矿山。

10月30

日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公安局、

黄冈供电公司

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3应急管理不落实、监控措施不力、各类事故隐患以及“三违”现象;4、危化品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不执行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以及加油(气)站、气体充装单位存在的隐患;5、危化品运输准入和安全管理以及车辆、警示标志方面存在的问题等。6、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7、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

全面排查整改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化工企业搬迁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安全设施和标志,加强应急管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超许可范围经营、不执行“三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企业采取行政措施。

10月30

日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安局、

交通局、

工商局

烟花爆竹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三超一改”等问题和隐患;2、不按规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3、治理批发零售网点存在的各类隐患等。

全面排查治理批发企业安全隐患,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配送、零售、标签标识各环节安全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0月30

日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公安局

工贸企业

1、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规范;2、、重点部位和环节的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隐患;3、“三违”现象;4、安全设施、标志不符合要求;5、排查治理市直企业安全隐患等。

限期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市直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面达到100%;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加强基础管理。

10月30

日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经委

道路交通

1、各类交通违章行为;2、农村道路、校车和旅游车安全监管薄弱环节,3、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活动;4、排查公路危险路段,严格运输市场准入等。

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全面排查国道、省道、县道、山区公路危险路段,并提出专题报告,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活动,落实农村道路、校车、旅游车安全管理措施。

10月30

日前

市交警支队、

农机局、

交通局

市教育局

旅游局

1、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环节;2、危险路段、危桥整治;3、道路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不配套等。

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治理责任,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1月30

日前

市交通局

市建委

学校

教育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校车安全管理漏洞等。

全面排查治理中小学校安全隐患,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制定和落实危房改造计划。

11月1日前

市教育局

市消防支队、建委、交警支队

水利设施

1、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安全管理薄弱环节,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河道采砂整治等。

全面排查大中型水库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整险加固计划,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

11月15

日前

市水利局

 

基础设施

重点工程

安全责任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全面排查重点工程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月1日前

市安全监管局

市发展

改革委

人员密集场所

1、农贸市场、商场、歌厅、网吧、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建建筑工地、烟花爆竹商店、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住宿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2、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整改;3、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等。

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火措施。

9月1日前

市消防支队

市文化局、

教育局、

旅游局、

建委

水上交通

1、“三无”船舶非法营运、渔业船舶无证作业和非法载客、乡镇渡口渡船、旅游船舶设施设备安全隐患;2、开展创建“平安水域”活动等。

全面排查治理渡口、码头安全隐患,严格各类船舶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平安水域”活动。

9月1日前

市地方海

事局、

水产局

 

旅游

旅游场所、旅游车辆、旅游设施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等。

全面排查治理主要旅游场所、设施安全隐患,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9月1日前

市旅游局

 

建筑

建筑项目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等。

全面排查建筑项目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企业重点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9月1日前

市建委

 

民爆物品

1、“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现象;2、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安全漏洞,3、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民爆器材等。

全面排查治理炸药仓库安全隐患,严格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打击“三非”行为。

8月1日前

市经委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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