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广府发〔200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和工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
担保法》、《
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对于推进全民创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做强做大的突出问题。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和银行资金放贷难等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的有效措施。
(二)指导思想。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为宗旨,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互利合作”的原则,发展和监管并举,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形式参与、多层次结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积极开展贷款融资担保和互助融资担保、票据担保、委托银行贷款等融资类担保及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类担保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业务,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加快做大做强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点
(一)全面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多渠道、多层面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和壮大政府全额出资或控股(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一是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委、市项目融资办配合,抓住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资扩股,做强做大现有政策性担保机构,着力提高其融资担保能力。二是由市经委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招股、引资等办法,广泛吸纳外地资金和民间资金建立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形成多元化担保机构体系。三是积极支持县区建立健全多种形式、多层次结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四是鼓励支持外地实力雄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到广元开展业务。五是鼓励和指导担保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作与自律,在规范统一、防范风险、方便快捷、降低门槛等自身建设方面狠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