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三小”工厂(“三小”工厂是指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除参照上述第一点做好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外,应严厉查处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三合一的违规厂房。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决战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成效。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查找火灾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
2、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决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内容、重点、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发挥行业、系统的监管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10月1日前,对所属行业、系统的单位,自上而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
3、强化督察,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逐级、逐人消防安全责任,市政府督察室将加大督察力度,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查处各类问题。对工作不作为、不认真,甚至推诿扯皮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深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决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加强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决战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