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的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09〕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今年全省手足口病疫情来得早,来势猛,凶险程度高;我市手足口病疫情同样呈现出发病数高、重症病例多的特点。专家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伴随气温升高,疫情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将会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决定,自今日起启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并成立由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卫生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的青岛市手足口病防控指挥部。现就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打好防控攻坚战
  手足口病是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特别是对青少年、儿童危害严重。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市已出现多起集中暴发和重症病例,发病水平超过往年数倍。各级政府、各级卫生、教育、医疗、学校、托幼和社区等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照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的要求,通力协作、全力打好手足口病防控的攻坚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把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检查,统筹做好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手足口病主要危害少年儿童,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控措施。
  一是要实行“四早”(早发现、早通知、早隔离、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各医疗机构一旦确诊手足口病病例,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指定专人随时通知病例所在镇(街道)、社区、村庄、学校、幼儿园,并报告辖区疾病控制机构;对需要转院的接诊医疗机构要安排救护车免费转运,各区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不需住院的轻症患者,由所在社区、村庄负责落实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二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类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各区市要立即对辖区托幼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存在重大传染病扩散隐患的无证托幼机构,整顿不符合手足口病防控要求的托幼机构,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防病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类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和午检、卫生消毒、缺课追踪等制度,对于托幼机构有一个班出现1例手足口病病例,该班立即停课2周;同一所托幼机构不同班级一周内累计出现2例手足口病病例,该托幼机构整园关闭2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