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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5、推广任务基本完成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将按照国家推广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各市、各部门或有关推广机构实际推广量按比例给予推广工作经费和奖励。
  五、财政补贴方式和购买方法
  (一)财政补贴方式
  根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分别按中标协议价格的30%和50%给予补贴。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城乡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乡镇、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工会和中标供货企业统一签定供货合同,单位集中购买的用户。
  (二)购买方法
  1、大宗用户需填写申购表格并和中标供货企业签定供货合同。
  2、城乡居民用户凭身份证在省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服务中心或各市经委、财政局确认的直销点购买(每人限购20只以内),销售点应如实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信息及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城乡居民以社区、乡镇、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由中标供货企业协同购买单位设置流动销售点,用户凭身份证或户口本购买(每人限购20只以内),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行政村等)应确认并签章。
  4、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可由工会组织集中申请购买(每人限购20只以内),企事业单位和中标供货企业要统一签定供货合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省节能监察中心网站可查询相关信息和下载有关申购表格。
  有关单位联系人: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冯杰 0551-2871716、2889200
  省财政厅 周晓丽 0551-5100191
  省节能监察中心 陈振祥  0551-2654705
  省推广服务中心地址 合肥市红星路192号(金寨路、红星路交叉口向东约50米),电话:0551-2658307

  附件:1、安徽省2009年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型号、价格表
  2、各市推广任务量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安徽省2009年推广财政补贴高效
  照明产品规格、型号、价格表

中标推广企业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中标价格

(元)

财政补贴后售价(元)

大宗用户

居民用户

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

紧凑型荧光灯

5W、8W

7.50

5.25

3.75

11W、14W

8.60

6.02

4.30

20W

10.60

7.42

5.30

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

紧凑型荧光灯

5W、8W

7.90

5.53

3.95

11W、14W

8.60

6.02

4.30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端荧光灯

(工频T8)

18W

5.00

3.50

2.50

36W

6.40

4.48

3.20

双端荧光灯

(高频T5一体化支架)

14W

24.00

16.80

12.00

28W

38.00

26.60

19.0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高压钠灯

150W

43.00

30.10

21.50

250W

46.00

32.20

23.00

400W

49.00

34.30

24.50

质量服务承诺

大宗用户包用一年,城乡居民包用二年;对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并免费安装(特殊安装要求的由用户和供货企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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