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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实现要以全面建设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大幅度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进一步推进造纸行业的全面治理以及工业企业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新污水排放标准实施达标排放,大力削减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施,要以燃煤电厂和烧结机的脱硫设施建设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鞍钢、鞍矿、北美等三大企业重点脱硫减排项目的建设。同时要严把环境审批关;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有效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量,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将二氧化硫的新增排放量控制到最小。
  三、动态减排任务指标
  根据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方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和省环保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技术报告的通知》(辽环函〔2007〕364号)的最新测算办法,对全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新增量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确定全市的动态减排任务指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
  1.城镇人口预测。2008年鞍山市非农人口数为177.2万,按全市“十一五”以来非农人口年平均增长0.256%计算,2009年末非农人口数将达到约177.65万。
  2.经济发展预测。2008年鞍山市GDP为1599.8亿元,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经济增长速度为16%,2009年GDP将达到1855.8亿元,2009年煤炭消费量预计比2008年新增60万吨,其中新增火电煤炭消费量29万吨,非电行业(包括生活燃煤)新增煤炭消费量为31万吨。
  (二)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2009年工业化学需氧量将新增排放量1194吨;按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为70克/人·日计算,生活化学需氧量将新增排放量为116吨;全市化学需氧量将总计新增排放量1310吨。
  (三)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2009年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将新增排放量2796吨,非电行业(包括生活)将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750吨,全市二氧化硫将总计新增排放量4546吨。
  (四)2009年全市动态减排任务指标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应从2008年环统排放量45177吨减至44350吨,静态削减量为827吨,加上新增排放量1310吨,2009年共需削减化学需氧量的动态任务指标量为2137吨。
  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应从2008年环统排放量107058吨减至101000吨,静态削减量为6058吨,加上新增排放量4546吨,2009年共需削减二氧化硫的动态任务指标量为10604吨。
  四、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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