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查力度。
  加强对火电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监管,开展火电厂、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四)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核查、预警和通报等制度建设,夯实减排工作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三大体系”建设负总责,确保资金、人员和措施到位。
  (五)加强社会舆论宣传。
  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先进事迹,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环境,自觉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2009年梅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2.2009年新增COD排放量预测
  3.2009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4.COD减排年度目标
  5.二氧化硫减排年度目标
  6.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7.2009年梅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8.淘汰、关停企业项目清单(COD)(削减10吨以上)
  9.淘汰、关停企业项目清单(SO2)(削减10吨以上)
  10.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清单
  11.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清单
  12.电力行业结构减排项目清单

  附件1:2009年梅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预测指标

2009年

预测依据

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191.28

结合城镇化推进和“双转移”预测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530

按GDP增长率9%预计



  附件2:2009年新增COD排放量预测

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万人)

新增生活COD(万吨)

工业COD排放强度(万吨/亿元)

新增工业COD(万吨)

新增COD合计(万吨)

1.5

0.05

0.0025

0.07

0.12



  附件3:2009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单位:万吨)

电力燃煤

增量

火电新增

排放量

非电力煤炭新增量

非电力排放

强度

非电力新增排放量

合计新增量

120

0.39

20

0.0127

0.25

0.64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