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电话:2390101。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梅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99号)及《关于印发梅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08〕67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省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战略,以实施电厂脱硫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抓手,以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依托,以强化考核、信息公开为保障,坚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总体原则,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9年总量减排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08〕67号)要求,结合我市2008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09年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等预测结果和重点环保工程建设进度,我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2.38万吨内,比2008年下降0.10万吨(4.0%),累计比2005年下降0.12万吨;二氧化硫(SO
2)控制在6.05万吨内,比2008年下降0.30万吨(4.7%),累计比2005年下降0.35万吨。
三、现状和存在问题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的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COD和SO
2排放量首次实现双下降,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出现“拐点”。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污染减排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对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减排工作成效不够显著,企业有法不依、违法排污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批新建项目陆续上马,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的压力持续增大,实现总量平衡的难度加大。
三是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仍相对滞后,一些已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还不够完善,进水水量和浓度低,严重影响COD减排效果。
四、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
1.城镇人口。
根据我市城镇化进程和“双转移”工作的推进,初步预计我市2009年城镇常住人口比2008年增加约1.5万人。
2.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费量。
国内生产总值预测:2008年全市GDP为477.88亿元,比2007年增长10.2%,预计2009年GDP增长率为9%。
新增能源消耗量预测:梅县荷树园电厂3#、4#机组已分别于2008年6月、9月投产,预计2009年新增煤耗量为120万吨;非电力煤炭消耗量按去年增幅计算,预计新增非电煤耗量约20万吨。
(二)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COD新增量(E
工业)。
按排放强度法预测工业COD排放量: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工业COD排放强度×2008年GDP×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的GDP增长率。
2005年我市工业COD排放强度为0.0025万吨/亿元,2008年GDP为477.88亿元,7大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按20%计算,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2%,则2009年新增工业COD排放量为0.07万吨。
2.生活COD新增量(E
生活)。
按全市2009年城镇常住人口比2008年增加1.5万人预计,生活COD新增量为0.05万吨。
3.合计。
COD新增排放量E
1=E
工业+E
生活=0.12万吨。
(三)SO
2新增排放量预测。
1.电力行业SO
2新增排放量预测(E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