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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增加施工、监理企业和造价咨询机构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的通知(2009)
招标办
造价站
J8-3-02
企业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149号令)第
二十七条
(六)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
四十一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0
36
日常管理
市场科
招标办
造价站
J8-3-03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0号第
二十条
(九)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50号第
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0
37
日常管理
所有科室
J8-3-04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
《
刑法
》第
二百八十条
10
38
日常管理
所有科室
J8-3-05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
刑法
》第
二百八十条
10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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