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发现存在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工程擅自变更设计和相关审查备案手续不完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检测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存在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应责令有关责任主体改正。
5、质量监督机构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时,应加强对建筑保温节能工程相关质量文件的查验工作。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安排竣工验收监督,并责令改正。
三、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信誉管理,严格处罚程序
对在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有违反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的质量责任主体和机构,除责令改正外,应对违规主体和人员的采取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扣分等措施,严重的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此通知。
附件1、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检查要点(土建部分)
附件2、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检查要点(土建部分)
一、与建筑节能相关的部分文件及规范
(一)《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二)《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三)《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管理规定》
(四)《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五)《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建筑节能行为监督
(一)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情况。
(二) 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四)建筑节能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情况。
(五) 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