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项考核指标
(一)小企业贷款奖励。针对小企业等薄弱环节,努力创新信贷手段,增加信贷投入。季度平均贷款余额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1万元。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支持全民创业贷款奖励。贯彻落实鼓励全民创业政策,积极发放全民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该类贷款每发放1000万元,奖励0.5万元。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特殊机构的考核
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其他新进入徐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0.15万元;农发行徐州市分行综合考虑其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投入等因素,其中对商业性贷款参照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分行、其他新进入徐州的银行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
对市人行、银监分局的奖励按全市参与奖励的商业银行机构平均水平计算。
五、一票否决
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挤兑风险造成严重影响或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100万元以上案件的,领导班子不再享受年度奖励。
六、考核机构
市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徐州银监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具体负责有关数据的搜集、调度、统计和考核事项的落实等工作。
七、奖励范围
综合奖励范围为各考核对象的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其他人员的奖励标准为1:0.7。对受奖单位其他人员的奖励,由其自筹资金解决。
附件:有关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二○○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
有关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月平均余额=[(年初余额+年末余额)/2+Σ(1月至11月余额)]/12
各项贷款月平均余额增长率=(当年月平均余额-上年月平均余额)/上年月平均余额*100%
贷款月平均余额增量=Σ(当月贷款余额-上月贷款余额)/12
存款月平均余额增量=Σ(当月存款余额-上月存款余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