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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全员学习培训考试构建学习型系统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全员学习培训考试构建学习型系统的通知
(遂教办[2009]66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公民办学校: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构建现代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终身教育体系,教育部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育部教师[2004]4号)提出了用五年时间在全国教师中开展一轮以“三新一德”(教师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通知》(川教[2006]15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委托省考试院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6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自学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的对象和内容
  凡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都要在五年内完成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学习培训和考试。每人须完成三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即:一门基础课,一门专业课,一门技术课。
  基础课可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新理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程的教学策略与方法四门课程中任选其一;专业课的内容为学科教学研究,要求所教学科和考试学科一致,若省考试院2010年10月以前未开考的普通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课由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学习培训教材并组织考试。技术课的内容为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培训和考试的具体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教办[2008]23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
  1、学习培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区、县教育局组织,人事、师培等部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工作,招考办负责考试工作。市师培中心负责“三园区”、市直属学校和全市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2、学习培训工作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特级教师、各级骨干(优秀)教师的作用,在考前组织集中强化培训,为教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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