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份对15个城市开展在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8~9月份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此,省厅已作出相关安排。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在组织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抽查、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通过检查,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特别要针对重点项目,查找其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三)加快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是建设系统落实“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切入点。2009年,全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强化参建各方的分户验收意识,落实分户验收责任制,严格执行分户验收程序和标准。如发现在分户验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的,要依法严厉查处。针对分户验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厅将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办法,指导各地有效开展分户验收工作。同时,省厅将结合今年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开展分户验收专项抽查,对分户验收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分户验收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四)严格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建筑节能检测能力滞后和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相关规范、标准,是当前我省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一方面,要指导辖区内技术力量较强的检测机构,按建筑节能验收规范要求,尽快拓展建筑节能检测项目,为建筑节能质量检测工作提供条件;另一方面,要将现场抽查、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作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重点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节能进行监理、检测机构是否根据建筑节能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建设单位是否按建筑节能验收规范开展验收等。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增强参建各方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自觉性。省厅今年将继续开展建筑节能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抓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覆盖率、节能标准执行率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督促各地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阶段监督管理。另外,省厅拟适时组织召开全省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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