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再次清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照《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项目按行政许可、追究法律责任、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分类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知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建设,严格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有效杜绝“体外循环”。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社会监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6、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健全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教育信访工作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性群众事件的能力。重视和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督查督办、信访工作考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依法、及时、合理解决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应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形成信访、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社会利益协调和信访调处机制。严格依照《
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要规范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又要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推进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
7、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加大学校、师生维权力度。
一是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及时将有关规定贯彻到学校的规章制度之中,做到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合法、内容合法、制定和发布程序合规。二是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职代会、团委会、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保障师生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政治生活。三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师生校内申诉制度,建立健全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等机构,妥善处理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学校法制工作蓬勃开展。五是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活动,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8、深入推进政(校)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