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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教发[2009]17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遂宁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遂宁市教育系统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的意见》(遂府发[2009]8号)要求,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谐育人。
  (二)工作目标:以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为载体, 强化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到2009年底,争取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末期率先达到国务院规定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任务
  1、强化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干部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依法行政研讨班或培训班,使领导干部每三年至少接受一次依法行政专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教育行政机关、市直属学校科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学校门户网站、广播、标语、征文、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宣传栏、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宣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宣传本系统、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断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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