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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通知

  3、科学正确认识师生关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要经常性开展家访活动,倾听家长意见。全方位构建和谐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排斥双差生,不得赶走问题生,依法保障学生读满法定年限。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网络建设,规范师德考核评估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小组,制定和完善《师德考核评估细则》;建立“师德建设校长信箱”;建立以社区知名人士、分管教育的领导、学生家长、离退休教师为督查员的师德督查制度;要形式多样、认真逗硬地开展富有实效的师德情况考核评估,将师德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教师进行量化评估。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履行学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学生尤其是未成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2、大力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品质。一要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的地位作用,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和制度。二要加强少先队、共青团等团队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落实德育工作职责。三要将德育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全面渗透,常抓不懈。四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心理、思想状态及家庭、社会背景的分析研究,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施行动态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成才观,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生完成学业。妥善做好初三学生读中职的工作,严禁学校及教师借中职分流之名私自将“学困生”赶出校门。
  5、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切实做到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加强对“学困生”的帮扶和转化工作。
  6、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和措施,切实加强住校生管理特别是学生出入学校管理等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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