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行政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的法规体系建设。根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管理服务、奖励保障、责任追究、政务公开以及综合治理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健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
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完善依法行政的指标体系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制,健全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制度。
针对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重大案件预测预警、矛盾调处、信息报告、应急处理等制度;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公开曝光和查处名人、富人及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
深化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报告、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监督,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优质服务机制。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形成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龙头、乡级中心站为重点、乡级普通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依托,覆盖城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
推进个性化规范化服务。以“优婚、优孕、优生、优育、优教”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检查,完善服务政策,实现计划生育服务全程化、系列化,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定期通报、预报和预警制度。开展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极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将农村免费孕期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补助与定点分娩结合起来,规范孕期全程服务、节育术后随访、病残儿鉴定、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