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由区县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由区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自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正式运行后,各公告发布单位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www.zfcg.sh.gov.cn)发布采购、中标公告。
四、电子采购公告发布
电子采购公告,主要包括:反拍、团购等公告。市级预算单位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通过反拍、团购等方式采购通用产品的,需在“反拍、团购公告”栏目发布反拍、团购公告。
五、供应商公示
市财政局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供应商公示”栏目,对通过准入审核的供应商进行公示。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作为全市唯一的供应商登记准入平台。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准入申请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期内被异议的供应商进行核实、仲裁。
区县财政部门、市及区县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可以查询供应商的登记信息,也可以下载供应商的登记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级预算单位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已登记供应商的简要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技监局代码、法人代表、地址等。
六、供应商诚信档案的建立
市财政局负责供应商诚信档案的建立。
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诚信行为,市级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告。市财政局审核后,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
区县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诚信行为,区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告。市财政局确认后,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
区县财政部门、市及区县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级预算单位通过CA身份认证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供应商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