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专业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充分利用深圳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的行政环境、监管环境、社会环境及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且富有特色的异地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引进香港小企业或零售业务银行,利用其增量资金和小企业服务特色,丰富市场元素,填补服务层次,弥补服务不足,尤其应鼓励这些银行将分支机构铺设在小企业比较密集的龙岗、宝安等区域,为小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以引进专业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为契机促进深圳银行业开展竞争,科学调整经营战略,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比重,全面提升对小企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改造和发展专营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目前深圳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专营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鼓励其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与政府、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合作、股权合作、服务合作等方式做大规模,增强实力,全面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
一类是以征信信息系统为依托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充分利用公司信息优势甄别筛选客户的基础上,鼓励其通过增资扩股战略合作,加强与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双向合作,起到疏通银行资金与小企业发展的渠道作用,逐步做大业务规模;二类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大集团、大公司为雄厚股东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及网络优势扩展业务规模,并鼓励其加强与境外专业小额贷款机构的合作,引进专才及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类是以引进国际资本和先进经验居先的小额贷款公司。充分结合公司拥有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人才、市场经验丰富的优势,通过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探索资本市场融资的可行性,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增强拓展业务的能力。
此外,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适时增设小额贷款公司或社区金融服务机构,专司小企业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新模式,疏通小额贷款公司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的渠道,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代理银行服务的方式,并将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为社区银行,成为村镇银行在城市的试点。
二、完善灵活务实的政策体系
(一)建立小企业金融创新激励机制。
在每年度的深圳市金融创新评奖评比中适当向小企业金融服务倾斜,对涉及小企业融资体制、模式、产品等方面的创新进行奖励,对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或个人给予重奖。同时,根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支持的贡献度,参照小企业贷款占各行贷款的比重、小企业贷款的市场份额等指标,将财政性存款等政府所控资源向贡献突出的银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