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辽宁黑山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辽宁黑山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位于黑山县黑山新区内,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为加快产业园建设和发展步伐,早日建成辽宁省乃至国家重要的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市政府决定对进驻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下列招商引资政策:
一、招商引资政策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强度每亩100万元及以上,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辽宁黑山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的农业机械生产项目。
二、新建企业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相关土地政策以最优惠价格出让,并及时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黑山新区管委会将给予落户产业园的企业发展资金扶持,资金扶持额度不少于其获得土地所付出的成本。
三、进驻产业园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增值税15%,企业所得税20%),前3年按年度由县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后2年减半奖励给企业。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允许企业购买设备进行抵扣。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四、对于产业园区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并免费办理产品鉴定和《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等生产证件和手续。
五、对于产业园区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下,优先安排列入《辽宁省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并积极协调服务,做好有关国家目录的申报工作。
六、采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农机工业发展。省财政部门针对产业园区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增设省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对产业园区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在享受国家30%的补贴基础上,再由省财政专项资金累积补贴20%。
七、产业园按企业需求为企业代建标准厂房。入园企业可以购买或租用标准厂房,也可先租后购。租金按园区租金标准先交后返,前2年全额返还,后3年减半。如购买厂房,按建筑成本价格购买;如租用后再购买,按建筑成本扣除折旧费用(折旧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价格购买,由此所涉及的税费由园区管委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