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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安办字〔2009〕17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年”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源,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行动,以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持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干部、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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