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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延长乐清市虹桥镇山塘山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延长乐清市虹桥镇山塘山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711号)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延长虹桥镇山塘山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出让期限的请示》(乐土资〔2009 〕43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乐清市虹桥镇山塘山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采矿许可证(证号:3300000710115),有效期2007 年8 月6 日至2009 年8 月6 日。鉴于你局《请示》所述原因,同意乐清市虹桥镇山塘山普通建筑石料(宕渣)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2011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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