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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67号 2009年07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省发改委)

  加快旅游商品产业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加快我省旅游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的重大举措。为鼓励和促进全省旅游商品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旅游商品的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突出“红色摇篮·绿色家园”两大品牌,加快区域合作与资源整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为依托,加快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发展和壮大一批具有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规范化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打造和构建一批具有艺术性、纪念性、实用性、收藏性的旅游商品,将旅游商品产业培育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发展目标。 到2012年,旅游商品的销售额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在200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形成3-5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旅游商品集散中心、旅游工艺品研发中心;每年打造5-10个知名品牌。

  全省旅游产品发展重点:(1)美术陶瓷;(2)土特产品;(3)红色纪念币和邮票;(4)竹木工艺品;(5)民族手工艺及其它制品;(6)体现地方特色传统工艺的纪念品;(7)雕塑工艺品;(8)漆器工艺品;(9)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10)抽纱刺绣工艺品;(11)文物古玩及其仿制品;(12)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13)各种具有装饰性的装饰用品;(14)旅游保健品等。

  二、加大旅游商品研究开发力度

  3.加快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进程。 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突出江西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以红色、绿色、古色旅游资源为重点,研究开发具有景区特色的“一景一品”知名产品,形成以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三百山、仙女湖、梅岭-滕王阁、龟峰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鄱阳湖等自然保护区为品牌的绿色生态产品,形成以南昌、井冈山、瑞金等为品牌的红色文化产品,通过高起点、高品味、高要求的研究开发,做精、做细、做强、做特、做大我省旅游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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