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09〕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12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明两年再新建和改造500个农家店和1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重点建设村级店,切实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在镇覆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村覆盖率2009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提高商品配送率和加强对已建农家店的管理,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逐步实现食品的全配送。鼓励“一网多用”,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药监等网络的结合,扩大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加快培育和评定一批示范店。现有农家店要完善设施,改善服务,提升功能,提高城乡同价工业品的比重。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切实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县(市)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进度,科学引导中心城镇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市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赴中心城镇建设百货连锁、超市连锁,加快中心城镇CBD建设,增强“一站式”消费服务功能,促进农村商业有序快速发展。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全力推进市区农副产品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加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和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销售超亿元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快粮食现代物流发展,实现粮食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提高粮食流通自动化、系统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