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文化建设,提升民政队伍文明素质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实际,从三个方面推进民政文化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民政文化核心要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小中见大的全局观念、互动协同的整合能力、平凡中彰显精神的职业品格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使之在全系统深入人心,贯穿到民政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并为所有民政工作者所认同和自觉遵守。二是大力弘扬民政行业“孺子牛”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领悟“孺子牛”精神的深刻内涵,使之自觉物化为每个民政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使“勤恳、奉献、廉洁”在民政行业蔚然成风。三是广泛深入开展“迎讲树(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点滴做起,时时处处讲文明,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做表率,充分发挥民政在上海迎世博、建设文明城市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深化品牌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一是要着力宣扬推广民政系统“十佳服务品牌”,以此为引领,对本地区、本单位近几年好的服务项目、好的服务平台、好的服务经验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发掘和培育更多更好的服务品牌,使市和区县民政局直属单位都有各自特色品牌,形成“百花争艳”的生动局面。二是要加强对已有服务品牌的完善提高工作,在服务理念上不断深化,在运作模式上不断完善,在绩效上不断拓展,使服务品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旺盛生命力。通过服务品牌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拓展和提高,有力推动窗口服务水平的提高,扩大民政文明行业的影响力。
(五)深化标准化建设,确保长效发展
在前一时期完成民政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标准制定的基础上,狠抓贯彻落实。各窗口服务单位要依据市局颁发的《民政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制订各类员工优质服务手册,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各相关主管处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对基层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和完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管理体制,使6类窗口服务单位的干部职工自觉按优质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1、聚焦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高
各单位要针对上轮创建中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收效明显。要聚焦创建工作中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转机制,重点是落实和细化创建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使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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